从事K12教育行业多年
山东省私立高中收借读生不合法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要求,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出核定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严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严禁高中生“人籍分离”。法律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