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K12教育行业多年
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2015年、2016年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1999年11月6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1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并获得相应学位。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的,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现役军人;
6.2018年及以后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