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K12教育行业多年
会计凭证的保管:
(1)会计凭证应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2)凭证在装订以后存档以前,要妥善保管,防止受损、弄脏、霉烂以及鼠咬虫蛀等。
(3)对于性质相同,数量过多或各种随时需要查阅的原始凭证。
(4)各种经济合同和涉外文件等凭证,应另编目录,单独装订保存,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
(5)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和个人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调阅会计凭证,要填写“会计档案调阅表”,详细填写借阅会计凭证的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调阅批准人等。
(6)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应由专人负责分类保管,年终应登记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