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离婚有什么步骤

2024-08-26 21:45:35
刘暖暖教育专家

从事K12教育行业多年

法律分析:法官调解离婚的步骤有:1、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的态度进行教育疏导;2、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3、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计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