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中军事改革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

2024-08-27 02:19:56
刘暖暖教育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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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末军事改革的基本情况

建立一支有效的国防力量,一直是清政府自晚清以来最为渴求实现的目标。中日甲午战争之后,中国人对编练新式陆军的热情蓬勃高涨。“是时内外交章,争献练兵之策,于是北洋则有新建军,南洋则有自强军,是为创练新军之始”。而比较完全意义的军制改革是1901年,清政府下诏变法后开始的。

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清朝民族危机空前严重。面对强烈的外来压迫和国内一浪高出一浪要求变革的呼声,清廷当权者慈禧于1901年1月下诏,提出“切实整顿”“一切政事”,要求各级官员“各就现在情弊,参酌中西政治,举凡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各举所知,各抒所见”,实行“新政”。一时间清廷上下大小官员人人以新政自诩,清政府亦成立职能机构,专门负责制定和颁布法规、条例、章程等新政事宜。

作为清末新政的一项重要任务,裁汰绿营,编练“新军”,改用洋操训练,使用新式枪炮,使清政府投入了巨大财力,花费了很大力气。

第一废武举,设学堂,裁旧军,摈弃旧做法,建立新军队。旧式武举是清政府培养军事人才的重要途径,而时人称其“所习硬弓、刀及马、步、射皆与兵事无涉,施之今日,亦无所用”,为培养合格的近代军事人才,1901年8月29日,清政府下令全国停止了武科科举考试;9月11日命令各省仿北洋、两江筹建武备学堂;9月12日下令全国各省裁汰旧军,编练“常备军”。编练“新军”的工作在全国铺开。

第二设立中央与地方的领导机构,在全国推行编练“新军”。在中央1903年12月4日,清政府以“各省军制操法器械未能一律,迭经降旨饬下各督抚,认真讲求训练,以期整齐划一,乃历时既久,尚少成效”,为了“随时考查督教,以期整齐而重戎政”,成立练兵处。该处由庆亲王奕助总理练兵事务,袁世凯为会办练兵大臣,铁良襄同办理。练兵处下设军政、军令、军学三司,负责招募训练新军。在地方清政府下令各省设立督练公所,由地方督抚任督办,为各省领导编练“新军”的机构。督练处下设兵备处、参谋处、教练处。中央与地方领导机构的设立使编练“新军”的政策从上而下得到切实推行。

第三颁法令,制计划,使编练的新军形成一定的规模。光绪三十年兵部会同练兵处奏定《新军营制饷章》正式划定军制,规定新军分常备、续备、后备军三等。新军的编制为军镇,每镇官兵12500人。当年9月,练兵处、兵部奏准在全国编练“新军”36镇,颁布了《陆军学堂办法》。1906年11月7日,清政府改兵部为陆军部,将练兵处并入其中,铁良为尚书,统一指挥全国“新军”。1907年8月,陆军部制定了全国编练“新军”36镇的庞大计划,拟于2-5年内,除近畿4镇、四川3镇外,其他各省各省编练1~2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