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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舞蹈学院招生标准:
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均属于艺术类专业。凡报考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考生务必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报考艺术类院校的相关规定,以免影响报考与录取。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级高招办公室负责组织。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须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中等艺术学校相关艺术专业的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一定专业素质者;具有高中同等学力且有一定艺术素养的社会人员;现役军人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曾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网上缴纳初试费
实行网上报名,采取网上缴纳初试费,现场确认时不再收初试费。在系统目录中点击“网上交费”,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待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等完整通过后,方打印报名表,最后查询确认报名是否成功。每个专业方向报名需网上缴初试费100元,如报考两个专业需交200元,以此类推。美术类四个方向不可兼报。
2、复试、终试交费
进入复试及终试的考生,再到招办另行缴纳复试和终试费。复试费80元、终试费80元。
请严格按照《考生须知》规定时间到招办缴费,以免延误考试。复试费、终试费继续实行现场刷卡缴费。请考生准备银联卡。
外国留学生的报名考试费在现场确认时交招生办公室。凡考生所交材料和考试费无论参加考试与否,均不退还。
3、现场确认
已在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须按后文规定时间到学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按放弃报考处理,报名费不予退还。办理现场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确认单》。考生在网上报名并成功缴费后,打印报名信息确认单,在现场确认时提交。
(2)《报名登记表》(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到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供身份证件,由我院招办工作人员负责打印出此表,交给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3)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高考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省统考艺术类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复印件1份。(生源所在省市要求参加的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因省艺术类统考缺考造成的无法被我院录取的情况,由学生本人负责。)
(5)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为正、反面,且须复印在A4纸一面上)。
(6)往届生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7)本人近期一寸正面、浅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现场确认程序:审核——打印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日期:
网上报名时间:见官网通知。
现场确认时间:各专业考生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见后页),从早9:00—17:00结束。兼报专业(报考两个专业以上)的考生按第一个考试专业的现场确认时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四、奖助政策
1、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高额的奖学金以资鼓励。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向银行申请贷款。
2、在国家级舞蹈比赛(“桃李杯”、“全国舞蹈比赛”、“荷花杯”三项比赛)中取得个人单项表演一等奖的考生,可以直接进入相应专业方向的终试;获得编导类一等奖的考生,可以直接进入相应专业方向的终试。资格认定上需报名确认时提交相关获奖证书(出示原件,交两份复印件),由招办审查合格后,直接发放终试考试资格证。
3、报考我院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前一年专业一档考生因文化课成绩原因当年未被录取者,次年报考可直接进入专业终试。
4、我院舞蹈表演专业各个方向、舞蹈编导(舞蹈编导)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实行高考成绩加20分的原则;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校考前三名,实行高考成绩加20分的原则。
5、少数民族考生,实行高考成绩加10分的原则。
6、为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报考北京舞蹈学院,提供艺术深造的机会和平台,学院推出了“专业特殊人才计划”和“文化课高分人才计划”:“专业特殊人才计划”,以下专业方向考生同时达到或通过以下条件,可申请文化课单独划线,优先录取。
(1)计划范围:中国古典舞1名、中国民族民间舞1名、芭蕾舞2名、舞蹈编导2名。
(2)在以上专业方向的招生考试中专业优秀进入一榜。
(3)在专业院团工作经历5年以上(含5年)并有二级演员职称。
(4)获得过省级以上专业舞蹈类个人奖项者。
注:以上条件以工作单位证明信与获奖证书原件为依据。
★优先录取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在专业考试结束后可提交“专业特殊人才计划”申请。
(2)申请通过后,可享受破格录取资格,并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文化课高分人才计划”,考生达到以下条件,可享受专业优先录取。
(1)舞蹈表演专业各个方向、舞蹈编导(舞蹈编导)的考生。该专业方向考生同时达到
以下条件者可优先录取。
①在以上专业方向的招生考试中专业合格。
②本专业方向中高考成绩第一名。
③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二本线(文、理)。
(2)舞蹈历史与理论、中外文化交流管理、新媒体舞蹈、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各个方向的考生,达到以下条件者,可优先录取。
①以上专业方向的招生考试中专业合格。
②本专业方向中高考成绩第一名。
③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一本线(文、理)。
8、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继续实行“北京舞蹈学院附中毕业生拔尖人才计划”。计划范围: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共6个名额(不分男女,保留空缺)。通过专业选拔并公示后,视为专业通过。
注:以上所有奖助政策的解释权归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