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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孟子说的,记述在《孟子·离娄上》中,全文是这样的: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这个解读起源于距孟子四五百年以后的东汉学者赵岐的《孟子注》:“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我们分析原文不难发现,孟子的本意并非是我们平常了解到的含义。我认为更中肯的解释应该是:
不孝的表现很多,但以不尽后辈的本分为最。舜在取妻的时候没有禀告健在的父母,是没有尽后辈的本分。但君子认为舜做到了禀告的本分(因为舜取妻是在尧考察了舜的德行后决定把女儿嫁给他的,而此时,舜的父母对舜还有偏见和敌意,所以不便禀告。况且尧作为帝王是天下人民的父母,完全可以代替舜的父母)。
我们平常了解到的含义:
孟子说:不孝的情况有三种,其中以没有后代的罪过为最大.舜没有禀告父母就娶妻,为的就是怕没有后代。所以君子认为他虽然没有禀告,但实际上和禀告了一样。
这个解释说“舜没有禀告父母就娶妻,为的就是怕没有后代”明显不合史实,《史记·五帝本纪》:“舜年二十以孝闻。三十而帝尧问可用者,四岳咸荐虞舜,曰可。於是尧乃以二女妻舜以观其内,使九男与处以观其外。”
所以舜娶妻是帝王的旨意,而舜为何不先禀告父母呢?《史记》上说:“舜父瞽叟盲,而舜母死,瞽叟更娶妻而生象,象傲。瞽叟爱后妻子,常欲杀舜,舜避逃”,舜的父亲和后母对舜百般刁难,甚至要杀害舜,所以舜不便禀告。
另外“不孝有三”的三,也并不一定指三个,《论语》“吾日三省吾身”、“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三表示多的意思。在东汉赵岐时期,《孝经》流行,赵岐总结的三条不孝也与《孝经》五孝不能相应。《孝经》纪孝行章第十“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
孟子总结当时不孝有五种:「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离娄章句》)
《孝经》中孝子事亲有五种,《孟子》中总结不孝有五种,可见不孝有三条是误解。《孝经》和《孟子》也没有提及孝与没有后代的关系。
传统的解释何以流传2000年?正是由于这种解释与整个封建社会意识形态吻合,于是成为国家的正统,所以不容任何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