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2024-08-29 11:41:02
刘暖暖教育专家

从事K12教育行业多年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文印、资料和信息报道工作;负责督查、催办和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政务接待和大型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负责综合协调全局的业务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后勤管理、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指导和管理局行政文书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处(挂综合处牌子)负责组织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论证、上报和审查工作;负责本机关的法制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工作;牵头承办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建设行业的法制工作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起草全局的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性专题材料。建设工程管理处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工程建设、建筑业、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建设机械材料设备行业管理;负责对全市建筑业、装饰装修、建设监理、质量检测、招标代理等企业资质的管理和现场踏勘工作;负责进出市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跨区域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承发包、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风险等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工程造价师的执业行为。勘察设计管理处综合管理全市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工作,研究拟定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规划、有关政策、规章;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和现场勘察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类地方标准设计的编制、推广和应用;负责全市建设施工图纸及建筑节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等审查管理,负责管理全市勘察设计行业各类注册师的执业行为。城市建设处研究制订全市建设行业的发展规划,编制中心城区城市年度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和资金筹措及管理工作;指导市中心城市以外的县(市)区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和公用事业以及园林城创建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县(市)区市政公用事业有关资质、经营许可、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申报资料审核、现场踏勘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建设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计划财务处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协调编制城市建设行业的中长期计划,协调制定城市建设资金的有关政策,编制城市维护费使用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审定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工程决算,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和年度审计报表,指导和监督建设系统的审计工作;归口管理全系统的统计工作,并负责编制有关年报统计资料;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指导;负责城建招商引资工作。房地产业处负责起草全市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规章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培育和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负责和指导房地产业开发经营和管理;制定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政策,负责全市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编制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计划;负责全市住宅产业化工作;指导城镇住宅建设,参与住房制度改革,推进住宅商品化工作。村镇建设处研究制订全市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基础设施和村镇住宅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村镇产权产籍登记和管理工作;指导村镇的统一开发、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村镇建设的试点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村镇建设有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村镇建设补助经费计划的编制,并检查监督其使用情况,指导村镇建设资金管理。科技教育处组织制订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人才培训规划,组织科研开发项目的实施和论证;负责建设系统科技成果的申报、鉴定、评优和奖励;管理和指导行业科技成果、新产品的研制、推广和应用;推动和指导建设行业的技术进步,负责建设行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认证;负责建设科技发展基金和科技经费的管理;负责全局人才和岗位技术培训;指导和管理各类工程技术人员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工作;负责全局的专业经济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考核工作。组干处(挂人劳处牌子)负责建设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抓好市委委托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建设系统市属对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系统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建设党委和局党组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局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行政许可服务处负责研究草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计划、规章制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综合协调、集中办理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和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业务工作;负责及协调相关业务处(室)对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各类企业资质核准(初审)、各类人员资格认定(初审)、各类企业经营许可(初审)、各类备案、各种收费等事项的受理、初审、核准的办理;负责局授权的各类行政许可及相关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承办本部门授权的行政许可及相关服务事项。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处(建设纪委)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的工作安排,负责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老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信访稳定处负责局系统的信访和稳定工作的政策研究、落实、提出对策与建议;负责信访隐患、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负责局系统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机关工会负责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与单位经济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负责协助局党组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在服务全局工作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负责会费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