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K12教育行业多年
高考志愿可以填两次的,第一次是正式填志愿,第二次也可以填补录的。
由于招生学校在客观上存在差异,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分批录取的方法,分为提前录取、第一批录取、第二批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1)提前录取的院校,指军事院校、公安部所属院校和少量国家教育部特批的院校、艺术院校及招收艺术专业的院校、体育院校及招收体育专业的院校。(2)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指全国的重点本科院校、进入“211”工程的院校和经批准的少量一般本科院校。(3)第二批录取的院校,一般本科院校。(4)艺术类高职录取院校(5)专科录取的院校,指全国(含北京市)的专科类院校和招收专科学生的本科院校。在录取中以上每批录取院校之间按批次顺序录取,互不影响,只有上一批结束后,才能开始进行下一批录取。同批次录取院校在同一时间进行该校的录取工作;不同院校由于所报志愿的考生多少及分数高低不同,自然导致同批录取院校所谓志愿“梯度”关系,这是考生需要注意的。因为招生学校只有在审核完上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档案,并确定该校的录取状态(录取结束、档案数与计划数持平或该志愿生源不足)时,才能确定是否调阅下一志愿报考该校并且未被上一志愿所报学校录取的考生档案。也就是说同批次院校间的所谓志愿“梯度”,是由于考生志愿情况自然形成的。录取流程高招录取流程一般包括七个环节:(1)投档,网上录取——市高招办通过网络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传送到招生院校计算机管理系统中,投档比例一般不高于120%,招生学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决定录取与否,电子档案包括考生登记表、体检表及综合信息。(2)高校招办阅档——高校在规定的时间内从网上下载考生的电子档案信息并阅读。
3)预录及补录——高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排名和专业志愿进行预录和预退,考生档案在计算机的控制下,处于同一批次所有招生学校在同一时间里,都审录同一志愿的考生档案,即同批录取学校都先审录第一志愿,结束后再同时审录二志愿考生档案,以此类推。结果通过网络传给市高招办。
(4)录检——市高招办对结果进行检查审核,如同意则确认录取结束,有异议则传回高校商请复议,直至结果双方都接受,再确认录取结束。如需二次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0%。
(5)补录——在录取工作中,若各批次录取结束时,如高等学校计划未完成,根据情况将重新征集考生志愿。
(6)打单——市高招办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新生花名册,加盖市高招办录取专用章后邮寄给高校。
(7)通知——高校填写《录取通知书》,与《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起通过邮局寄给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