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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转学证明一式两份,先去准备转去的学校盖章,准备转去的当地教育局盖章。再拿这份盖过章的证明去往之前就读的学校盖章,之前就读的学校当地教育局盖章双方都盖章好了后家长签名上交给准备就读的学校备案即可。也可以直接去往准备就读的学校教导处让帮网上申请学籍调转就行。转学籍需要的材料如下:
1、 户口簿;
2、 转学证书,由区、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
3、 中考档案,须有区县、市以上招生部门及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
4、 高中学生档案;
5、 会考考籍证明。转学籍需要条件如下:
1、 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的;
2、 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的;
3、 到工读学校就读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第二十七条学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八)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