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K12教育行业多年
中国人自己的汉语拼音运动是从清朝末年的开始的。1892年,卢戆章在厦门出版《一目了然初阶》,公布了他创制的“中国切音新字”,用拉丁字母及其变体为汉字注音,声韵双拼,左右横写,另加鼻音符号和声调符号。虽然由于他的方案只局限于厦门音,所以未能推广使用,可是他的创举为汉字注音走向西文字母化奠定了基础,开创了先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把汉语拼音方案的制定和推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组织人力草拟汉语拼音方案。
1955年10月,国务院成立“汉语拼音方案审定委员会”1957年11月1日由国务院全体会议第60次会议通过《汉语拼音方案(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批准《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秋季开始,《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小学生必修的课程进入全国小学的课堂。
《汉语拼音方案》是拼写规范化普通话的一套拼音字母和拼写方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拼音方案。这方案吸取了以往各种拉丁字母式拼音方案,特别是国语罗马字和拉丁化新文字拼音方案的优点,它是我国三百多年拼音字母运动的结晶,是六十年来中国人民创造拼音方案经验的总结比任何历史上一个拉丁字母式的拼音方案都更加完善,更加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