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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学科首先按照研究对象的范围,可分为系统地理学和区域地理学二大分科。前者是以地球或世界的整体作为研究对象,探讨其环境的整体或某一组成要素的结构和发展变化的规律,过去曾称之为普通地理学或通论地理学。
19世纪以后,普通地理各分支学科逐渐发展,首先区分为着重研究自然环境的自然地理学和着重研究人地关系的人文地理学两个分支,这两个分支又逐渐分为各个部门地理学。所以普通地理学这一名词,已不能概括这一整个领域的学科内容。近年来国外一些著作已多改用“系统地理学”。所谓系统地理学,也就是系统地研究地理环境或人地关系的整体或某一组成要素的结构、分布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它是在区域地理研究的基础上,概括其一般规律,并以此规律或原理来指导区域地理的研究。现代系统地理学已趋向于理论和模式的研究,并向分化方向发展,以渗透到其他有关学科的领域中去,建立许多边缘性学科。如古地理学就是介于自然地理学和地质学之间的边缘学科,化学地理学是介于自然地理学和化学之间的边缘学科,生态地理学又是自然环境各要素及其同人类活动之间相互协调的综合性学科。
区域地理学乃是以一个地区(洲、国家、或不同范围的地区)作为研究对象,探讨其环境的结构及其演变规律及人地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学科。单独研究一个地区自然环境的结构及其演变规律的为区域自然地理。探讨一个地区人地关系规律的为区域人文地理,如单独研究一个地区生产发展的条件和特点的则为区域经济地理。研究一个地区自然和人文现象相互结合和协调的规律的则是区域综合地理,或简称区域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