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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龙昌园小区属于宝塔区学区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新区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划转宝塔区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发〔2022〕17号)进行招生。今年宝塔区中心城区和新城义务教育学校使用同一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学位、注册信息和录取等,每名适龄儿童少年限报一所学校。
宝塔区中心城区因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形式导致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住房产权不一致的,中心城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依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学位情况和入学需求等统筹考虑。非延安城区户籍(新城除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中心城区各中小学依据学位情况,在满足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生)入学基础上,按照政策性照顾学生、非城区户籍但在城区学校就读学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的顺序安排学位,额满为止。同等条件下宝塔区户籍学生优先。
6.严格招生计划和班额。按照国家班额标准,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招生,起始年级不得产生“大班额”,持续消除“大班额”。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将班额逐步控制在标准班额以内,逐步消除“大校额”。宝塔区中心城区以外的乡镇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区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未经同意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和班额。
7.压实主体责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属地管理、以县(区)为主”的原则,在宝塔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教体局统筹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履行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8.加强学生分班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实行均衡编班,学校不得以特长班、特色班、课改班、实验班、尖子班、兴趣班、国际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班额要求,以及男女生比例编班、配置教师。
9.规范学籍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区教体局的规定及时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的规定,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对于送教上门形式招录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未经招生平台招录的学校不得擅自建立学籍档案。
三、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大力推进阳光招生
10.积极推进招生入学制度改革。今年继续依托中小学统一招生平台,实行网上申请学位,网上录取,并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招。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要充分依托招生平台,优化招生流程,组织做好网上报名的宣传、招录和服务。
11.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制定学校招生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流程、咨询方式、日程安排等,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方案请于8月15日前报区考试管理中心备案,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12.加大招生宣传服务。区教体局及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要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地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群众咨询服务和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四、严格组织纪律,强化监督检查
13.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成立宝塔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科学分析、合理研判,结合实际制定宝塔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及时研究并妥善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成立宝塔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协调接待中心,公布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及时为群众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回应群众诉求。各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