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

2024-09-09 02:02:51
刘暖暖教育专家

从事K12教育行业多年

即征即退条件项目包括:

1、 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2、 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3、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投资退税一并属于退税的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一、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条件:

1、 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2、 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退税。

3、 符合条件的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二、纳税人注意事项:

1、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文书表单可在上海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 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