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独立法人和非独立法人的区别

2024-09-13 22:33:07
刘暖暖教育专家

从事K12教育行业多年

法律分析:独立法人指能够以本人的名义独立的进行民事活动,以本人的财产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非独立法人是指没有本人的独立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民法意义上的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也就是说其不能独立的行使权力及义务(属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权限要看总公司授权的范围有多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