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委托经营合同注意事项

2024-09-16 11:23:26
刘暖暖教育专家

从事K12教育行业多年

要注意下列事项:

1.查商铺的产权。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

2.免租装修期。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

3.营业执照。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意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

一、商铺租赁的注意事项

1、调查商铺的产权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如果承租人无法查清,可以委托律师到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2、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所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3、租赁保证金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所以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二、商铺租赁税由谁承担

1、商铺租赁税由出租人缴纳。租赁税费是基于出租人出租房屋获取收益而缴纳的,如果合同中未包含该费用,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出租人自行缴纳。

2、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则按合同中的约定的一方来缴纳商铺租赁税。

3、根据法律规定应由商铺出租人来缴纳商铺租赁税。但也可以在合同约定中由承租人缴纳商铺租赁税。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房东一般将这部分负担转嫁给了租客。出租商铺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和5%的营业税,以及按缴纳的营业税额缴纳7%城建税和3%教育费附加金。个人出租的还要带征3%个人所得税。

4、不可以不交,首先根据买卖双方的合同规定,有约定的按照规定缴纳;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商铺租赁双方的税一般由承租人承担。

5、租赁税由出租方(收取租金方)缴纳。依据: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