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K12教育行业多年
法律分析:1、一般来说毕业生的档案回原籍时不需要回生源地报道的;
2、当然具体的.规定还需要看毕业生所在地的具体规定;
3、如果需要毕业生回去亲确认,那必须回去;
4、但大多数情况下,只需要确认自己的档案已经到人才交流市场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三条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五条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的转化和应用,推动档案科技进步。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档案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