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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B、C、D
《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故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故B项不正确。C项的第一句话的前半部分是正确的,但是,后半部分不正确,其错误在于,人身检查也是由侦查机关自行决定并执行。《刑事诉讼法》第135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故C项的最后一句话不正确。依据《公安部规定》第228条第2款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查封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或者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不宜移动的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查封决定书。故D项的错误在于,不是“扣押”而是“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