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离婚不接到法院传票有效

2024-09-16 22:39:42
刘暖暖教育专家

从事K12教育行业多年

离婚官司不接收法院传票会怎么样?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身份关系的解除,所以法律规定,原被告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找代理人出庭,这是不可以的。如果说您是被告,就是不想去法院参加离婚诉讼,法院找不到你,你也不愿意去,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办,法院会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先给你打电话,打电话你不去,接着第二步,司法专邮就是给你邮寄送达,还是送达不了,那么法院会亲自上门,把这个材料留在你的住处,视为送达,留在你的住处。你还是不去呢,法院也不能正常开庭,最后一步法院就公告送达,你在报纸上登公告,两个月之后开庭,如果你再不来,法院才会缺席审理。所以婚姻案件本身就不到场,如果对方证据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一次性判离婚的那些证据,那么通常第一次也不判离婚,何况你又不来说不清事实,那么第二次你还躲还不去。这个情况下法院真的有可能认为,你们感情确实无法维系,遇到这么大的事,你都不出面证明感情破裂。第二次起诉还是走送达程序,时间稍长一点,但是有可能会判离婚,只是说本人不到场的情况下,只是婚姻关系的解除,对财产问题法院通常还不会处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