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需要合并报税吗

2024-09-17 11:37:52
刘暖暖教育专家

从事K12教育行业多年

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平时是需要分别按月做个人所得税税款申报的,年终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合并一起计算纳税。合并扣税规定如下:

1、 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2、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将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